一直以來我對於 JavaScript 都沒有什麼好感,可能是因為我學習程式語言的過程吧。
我記得我第一個學會的程式語言是 C++,是在學校裡學的。畢業之後的第一份工作是寫 Java, 再來是寫 C++ , 然後 C# , 接著就又回到 Java, 接著是 Scala … 一直到現在也有開始寫 Python。有注意到嗎?除了Python之外,其他所有的程式語言都是編譯式語言,所以像是 JavaScript 這種可以寫成很龐大,但又不需要編譯的程式語言真的讓人退卻三分,使用這種語言,除非是自己寫的,否則如果要做 Refactor 那真的是風險極高。一個不小心,整個專案就會被搞砸還不知道,直到爆炸了才會被發現。
話雖然如此,但是它(JavaScript)又是一個在前端世界不得不學的程式語言,所以一直到現在我都還沒有碰到前端。
不過現在有一個後起之秀出現(其實已經出現好幾年了),那就是 TypeScript。他可以算是一個強型別的 JavaScript(他是屬於 JavaScript 的超集),所以寫起來的感覺就像是在寫 Java 那樣,可以很安心。
TypeScrip 是 JavaScript 的 SuperSet(圖片擷取自 http://bit.ly/2lTkJu2)
雖然他最後還是編譯成 JavaScript,因為 JavaScript 的地位實在是難以動搖阿。你可以想像一下,如果要所有的瀏覽器都支援一個新的語言,那是一件多麼難的事情。話雖如此,至少 TypeScript 還是多了一層編譯器在協助我們把關,就真的差很多。
因此,我要利用接下來的時間好好的把 TypeScript 給學起來,這樣就可以開啟我通往前端之路了。